外国使领馆及我司同时保留根据外国使领馆的要求通知游客补交签证资料的权利,如需增补我司将
尽早通知,为保证签证顺利,敬请游客配合为盼。
受理范围:
常住地/工作地为广东省、贵州省、海南省、湖南省、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申请人。
※直系亲属在上述地区常住也可以一同递交签证申请。
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应过早递交申请资料,建议出发前2周递交申请。
●申请人应在签证申请前确认是否仍然持有有效的新加坡签证,若仍持有有效签证的情况下再次递交申请,将会导致拒签;
●所有社会资料证明文件及银行流水账单开具时间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1个月内为有效。
签证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资料审核--资料增补--送签--出签
预订须知
签证须知
所需资料;
1、东南亚新加坡签证资料表原件
2、FORM14A 申请表原件
3、因私护照原复件
4、旧护照原复件
5、相片3张近3个月内3.5CM*4.5CM白底彩色照片,正面免冠(需露耳、露眉、不露齿、不能佩戴眼镜及配饰),不建议穿白色衣服或浅颜色的衣服。
6、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整本复印)
7、婚姻证明
8、银行对账单:
1)存款要求:须提供其个人经济状况文件,如活期流水账单,银行存款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签发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1 个月内。此证明应能够如实的反映您的经济能力。
2)活期账单要求:
⑴本人名下的存款对账单,需有近 6 个月或以上的连续稳定的存取记录,银行流水证明的金额没有具体要求但银行开具日期必须是签证申请递交日期的1个月内(请优先提供工资卡对账单或退休金对账单);
(非常重要)
⑵对账单上需显示户名、账号及加盖银行业务用章;
注:如夫妻共用对账账单,必须提供关系证明。
9、其他资产证明(视申请人整体材料评定,非所有人提供)
10、在职证明、退休人士证明等
温馨提示
资料须用 A4 纸竖向清晰复印,不能重叠、合拼复印
咨询回复
暂无该产品问答!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请在此进行提问。我们的工作人员将尽快回复您。